转自:中国信托业协会
设立信托后,委托人对第三人的债务可以用信托财产来偿还吗?
答:不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由于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、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之外,设立信托后,委托人对第三人的债务,只能由委托人的其他财产来偿还,不能用信托财产来偿还。
转自:中国信托业协会设立信托后,委托人对第三人的债务可以用信托财产来偿还吗?答:不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由于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、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之外,设立信托后,委托人对第三人的债务,只能由委托人的其他财产来偿还,不能用信托财产来偿还。]article_adlist
转自:中国信托业协会
设立信托后,委托人对第三人的债务可以用信托财产来偿还吗?
答:不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由于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、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之外,设立信托后,委托人对第三人的债务,只能由委托人的其他财产来偿还,不能用信托财产来偿还。